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新都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规划、指导和协调新都区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指导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组织、指导市属高等学校的重点学科及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指导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技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
参与拟订新都区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指导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赋予新都区教育局党委负责本系统的党建、统战和干部管理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