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拟订南沙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南沙区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负责南沙区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检查区、县级市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市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指导、管理南沙区教育系统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办学;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