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指导和协调湖滨区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指导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组织、指导市属高等学校的重点学科及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指导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技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
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湖滨区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负责督政、督学工作,承担教育执法的相关工作,对湖滨区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评估和监督,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指导、管理湖滨区教育系统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办学;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