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泰宁县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检查区、县级市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市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赋予泰宁县教育局党委负责本系统的党建、统战和干部管理工作职责。
负责泰宁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事业与发展的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学校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泰宁县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指导泰宁县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承办泰宁县委、泰宁县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