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安溪县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安溪县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检查区、县级市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市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规划、指导和协调安溪县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指导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组织、指导市属高等学校的重点学科及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指导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技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
规划、协调安溪县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指导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的选用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