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碑林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教育行政干部和专家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参与拟订碑林区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指导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指导碑林区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团队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指导碑林区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
规划、协调碑林区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指导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的选用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