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昌吉市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检查区、县级市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市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规划、协调昌吉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指导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的选用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的监管工作。
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昌吉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负责昌吉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事业与发展的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学校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昌吉市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指导昌吉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