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教科所的基本职责是依据国家教育方针,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宗旨,以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开展当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教育科研、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业务管理工作和教材建设等有关工作,为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根据海丰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性质、目的、任务和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手段、课程评价,研究开发教育资源,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市实际,开展陶行知教育思想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组织专职教研人员和广大教师参加教学工作研究(问题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研究)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活动。组织在职教师的专题性研修活动。
以现代教育思想指导海丰县学校优化教学过程,改进教学工作。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形成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创设条件,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学习过程,指导学校实施课程方案,充分利用教育资源,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优化教学过程,保证学生自主学习、活动的时间。组织指导教学改革试验,总结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改革经验。
制定教学常规制度,提出执行课程方案和使用教材的意见,并督促检查学校贯彻落实。 监控海丰县学校的教学质量,组织过程性教学质量评估和必须的统一测试、命题和对测试结构处理、评价、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