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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大兴安岭
大兴安岭教师进修中心
负责实施大兴安岭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的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
完成大兴安岭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指导大兴安岭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本培训工作。
承担大兴安岭基础教育新课程、教材和教法等培训任务,发挥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研究和服务中心的作用。
下属机构
教务处
有计划地征订教材、教参和音像资料。领送、保管好试卷,组织好大兴安岭各层次考试考务工作。
进行大兴安岭人才市场的预测,搜集招生信息和动态,拟定学历教育招生专业、简章,多形式、多渠道举办各类型的学历教育班。
做好大兴安岭新生报名、注册、学籍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及毕业证颁发工作。
制定大兴安岭学历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办公室
负责大兴安岭教师进修中心日常事务、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爱国卫生运动、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生活等工作。管理档案和财务工作。
承办、督办大兴安岭教师进修中心党支部、行政决定的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教师进修中心的文秘、宣传、信息工作。承办人事工作。
综合协调大兴安岭教师进修中心各部门工作。
培训处
深入大兴安岭中小学听课、评课、导课,调查研究,掌握教师现状和需求,提高教师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同时根据市场的需求,面向社会各界、面向初高中毕业生就业举办各类短期培训班。
按上级要求并结合大兴安岭实际,制定教师、干部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并实施。
确立继续大兴安岭教育科研课题,以科研课题促进继续教育的深入开展。
总结、推广继续教育成果,办好《师训》。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大兴安岭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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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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