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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
伊宁市
潘津乡
潘津乡政府
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政府的主要办事单位单位有党政办、组织员办、财经办、计生办、纪检办、信访办、安监办、民政所、司法所、国土所、团委、妇联、文化站、农综站(农经站)。
执行***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人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下属机构
农业站
参与制订潘津乡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潘津乡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
提供潘津乡农业技术信息服务;
对确定推广的潘津乡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
财政所
负责组织和管理潘津乡财政收入和支出,
协助乡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编制执行潘津乡年度财政预算,
负责对潘津乡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
土地所
负责潘津乡的土地管理、清理、登记和统计工作;
建立、管好潘津乡土地档案、资料保管齐全;认真处理督办、转办信访,全程跟踪管理工作到位
负责建立潘津乡初始土地统计台账,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土地纠纷,配合协助局做好潘津乡土地监察执法工作;
潘津乡地区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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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
卫生院
政府
派出所
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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