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安平县区(含安平县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
负责安平县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的协调、联系、服务和操作工作。
依法受理、发布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和集体产权交易的项目和信息,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场所、咨询服务等。
负责安平县招投标中心招投标安平县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交易安平县场有关单位和个人信用档案制度,对交易活动主体和中介机构的不良行为,提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