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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清远市
清新县
清新县拆迁办
拟定和论证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上报。
协调清新县铁路、油田建设等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征收年度计划的拟定。
对清新县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房屋征收价格评估机构进行管理。
负责清新县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下属机构
政策法规科
负责清新县听证会的组织工作。
负责对清新县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并建立房屋征收人力资源库和信用档案。
负责清新县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落实。
负责清新县房屋征收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征收计划科
协同清新县有关部门做好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工作。
负责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组织征收清新县补偿方案的论证、征求意见并修改。
负责征集清新县拟制房屋征收计划;负责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和市内各区的征收补偿方案。
征收补偿科
协调清新县有关单位做好征收补偿工作; 负责房屋征收补偿的数据信息统计工作。
负责组织清新县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及评估异议的处理。
会同清新县财务科对征收补偿资金和工作经费进行测算。
负责清新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清新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清新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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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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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拆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