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竹溪县自有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战略性直接投资及财务性直接投资。
运用竹溪县自有资金,或受外部资金委托,在授权范围内,对竹溪县上下游企业或价值链企业,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式重组、收购式重组、股权协议转让控股、公众流通股转让、投资控股收购重组、吸收股份并购、资产置换重组、债转股、合资控股、股权换资金、杠杆收购、战略联盟与离岸注册再合资等资本运作活动。
分析竹溪县企业的资金状况与需求,制订并实施相应的融资解决方案并拓展融资渠道,测算融资成本与收 益,制定融资计划,并配合竹溪县财务管理中心,运用多个融资渠道进行资金筹措,并对融资计划进行技术分析、财务分析、资金预算,使竹溪县的资金成本最小化。
了解与掌握国家及地方以及海外的有关金融政策及各种融资条件与方式,结合资源与能力状况,进行国内外金融资本运作和项目资本运作的相关研究,提出与竹溪县相关的金融融资与资本运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