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城北区扶贫行政执法;负责分配和管理扶贫资金和物资;负责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牵头组织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负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组织、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
负责城北区扶贫开发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外资和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和实施。
拟订城北区扶贫开发发展战略、工作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拟订城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城北区社会扶贫工作,联系中央国家机关、市级机关定点扶贫工作和东部发达地区对城北区的扶贫协作工作,组织、协调县直机关对口帮扶乡镇、村的扶贫工作和社会力量扶贫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城北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