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乐都区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负责乐都区扶贫行政执法;负责分配和管理扶贫资金和物资;负责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牵头组织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负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组织、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
拟订乐都区扶贫开发发展战略、工作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拟订乐都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乐都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