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规范丽江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职责。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市场中介组织,依法查处国土资源领域的违法行为。
承担指导和管理丽江防震减灾的职责。制订防震减灾发展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管理丽江地震监测工作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推进防震减灾科技进步和信息化。
承担丽江矿产资源矿业权、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职责。依法负责采矿权的出让审批登记发证,承担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勘查项目、地质资料和丽江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
完成丽江委、丽江政府、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地震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