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监督、审计各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参与涉县城建重点工程资金计划的编制,负责涉县政府投资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查。
承担规范涉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按规定权限管理涉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
贯彻落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拟订、审查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负责涉县房屋权属登记、产籍管理;负责涉县商品房屋预售许可、销售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房地产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和租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