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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
巴彦县房产管理局(房管局)
贯彻落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拟订、审查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指导、监管、协调城市建设资金投融资工作;负责巴彦县管理城市维护建设专项资金;
负责巴彦县房屋权属登记、产籍管理;负责巴彦县商品房屋预售许可、销售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房地产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和租赁市场;
研究拟订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住房规划处
负责巴彦县房地产发展研究,编制巴彦县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
负责巴彦县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协调、监督和资本金监控;
负责巴彦县拟订保障性住房行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巴彦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的房地产开发重点项目的业主招标等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
工作职能
承担巴彦县燃气热力行业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巴彦县拟订巴彦县燃气热力发展规划、管理规章制度;
指导巴彦县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巴彦县市级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工作。
负责巴彦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造价定额和合同备案;指导建设工程有形建筑市场。
负责巴彦县历史文化名城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工作;负责巴彦县城市雕塑管理工作。
总工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技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负责巴彦县历史文化名城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工作;
负责巴彦县与中央、省在长重大项目前期技术工作的对接;
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决策前期工作、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查、设计变更审查及重大建设项目专家咨询论证;
巴彦县地区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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