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双鸭山物业管理有关法规,监督执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推行物业管理格式合同和分等定级收费,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归集和管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参与创建文明住宅小区工作。
负责双鸭山房地产中介、物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资质审核。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订的住房与房地产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双鸭山房地产管理政策,以及相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指导实施。
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双鸭山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关政策,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的调查、统计和建档工作;负责编制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