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制定乐都区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围绕乐都区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乐都区委、乐都区政府和全总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乐都区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履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中去。
承办乐都区委、乐都区政府和全国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