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松滋市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履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中去。
负责松滋市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参与研究制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规定和制度,指导、协调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工作。
围绕松滋市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松滋市委、松滋市政府和全总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展松滋市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和与港、澳、台工会的交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