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红安县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履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中去。
研究和推动红安县基层工会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承办红安县委、红安县政府和全国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围绕红安县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红安县委、红安县政府和全总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