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永济市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履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中去。
参与制定永济市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研究永济市工会政策理论,为各级工会提供政策理论服务;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基层工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协助市、州、地党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推荐和管理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永济市总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