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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
宝安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负责组织测定、调研各项补充概、预算定额、施工定额资料上报自治区造价总站;参与宝安区造价总站组织的各种概、预算定额、施工定额和费用定额的编制。
负责对宝安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资质管理;对执业造价工程师和概、预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
负责各种标准、定额在宝安区的正确贯彻、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宝安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负责编制宝安区材料预算价格及单位估价表。
下属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科
负责宝安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研究制订宝安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规划。
负责宝安区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宝安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初审及管理。
办公室
负责宝安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人事、劳动工资管理。
初审各科室草拟的文件。负责宝安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类计价定额、资料的发行和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购置及管理。
负责宝安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党务及行政日常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落实。
负责编制宝安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项经费预决算,按规定上报有关财务会计报表。
定额管理科
负责宝安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定额的技术交底、解释和咨询工作,调解工程造价纠纷。
负责宝安区各类建设工程工期定额、劳动定额、费用定额、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估价表)的研究、编制、补充并监督实施。
负责指导和检查宝安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工作。
拟订宝安区计价管理规定和计价办法。
宝安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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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朝阳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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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海淀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门头沟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房山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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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