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各种标准、定额在工农区的正确贯彻、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工农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负责工农区建设工程合同造价条款的审查;参与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概算;参与招标工程标底审查;参与施工合同的鉴证;参与建设项目投资估算。
负责解释、协调、仲裁工农区概、预算定额、施工定额及预、结算方面有争议的问题;对工农区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对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进行调处;参与建设工程执法大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行为。
负责对工农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资质管理;对执业造价工程师和概、预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