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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大兴安岭
大兴安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负责编制大兴安岭材料预算价格及单位估价表。
负责大兴安岭建设工程合同造价条款的审查;参与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概算;参与招标工程标底审查;参与施工合同的鉴证;参与建设项目投资估算。
负责对大兴安岭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资质管理;对执业造价工程师和概、预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
负责发布大兴安岭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实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测算、发布工程造价指数指标、材料预算价格;审批一次性单位估价表,并上报区总站。
下属机构
办公室
负责编制大兴安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项经费预决算,按规定上报有关财务会计报表。
负责大兴安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书、机要保密及档案、专业技术资料的管理。
初审各科室草拟的文件。负责大兴安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类计价定额、资料的发行和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购置及管理。
负责大兴安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定额管理科
负责指导和检查大兴安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各类建设工程工期定额、劳动定额、费用定额、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估价表)的研究、编制、补充并监督实施。
拟订大兴安岭计价管理规定和计价办法。
负责大兴安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定额的技术交底、解释和咨询工作,调解工程造价纠纷。
市场监督管理科
负责大兴安岭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研究制订大兴安岭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规划。
负责大兴安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初审及管理。
负责大兴安岭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大兴安岭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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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大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伊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佳木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七台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牡丹江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黑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绥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拉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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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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