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物业管理业、燃气业、房屋使用安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安溪县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推进安溪县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市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维修、租售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基础资料的信息化和档案工作。
承担安溪县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及市场管理;监管安溪县建设工程(含勘察设计和与工程密切相关的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合同管理。
承担推进安溪县建筑节能减排责任。负责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管理;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工作;组织制定建设新科技推广、应用政策;负责建筑标准化工作;管理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墙体材料改革基金和发展散装水泥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