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协调重点项目建设和城乡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三山区燃气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按管理权限负责三山区组织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受区政府委托承担组织实施公路建设的职责。
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空袭斗争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开展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训练和综合演练,组织防空防灾演习。
指导、协调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和交流工作;指导建筑、人防行业的社会团体开展工作。
承担城市道路、公共建筑项目及市政、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含新建及大中修和加固、改扩建工程),并监督竣工验收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