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广播电影电视艺术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新晃县正确的舆论导向。
承办新晃县委、新晃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在新晃县委、新晃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合肥市广播电视局继续坚持党的宣传方针和文艺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新晃县广播影视业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新晃县广播影视业的执法监督,为繁荣和壮大新晃县广播影视事业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起草新晃县有关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审核全国各个地区广播电视覆盖的规划,协调、指导区县广播电视宣传、事业建设和行业管理。
负责新晃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的审批管理;负责机关、部队、团队、企事业单位有线电视站的审批管理;负责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