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宣恩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的审批管理;负责机关、部队、团队、企事业单位有线电视站的审批管理;负责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
协调、指导、管理宣恩县广播电视专用网络的开发,光电专用频率指配和频率干扰的协调服务;负责广播电视网络的审批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管理宣恩县广电系统科技成果;负责有线电视和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审批和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发放或撤销有关有线电视和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设计、安装许可证。
起草宣恩县有关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审核全国各个地区广播电视覆盖的规划,协调、指导区县广播电视宣传、事业建设和行业管理。
负责管理、指导宣恩县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境外来京影视摄制组和中外合作拍摄影视剧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