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负责电影电视制作管理,发放及撤销新华区有关影视拍摄、制作许可证。
承办新华区委、新华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在新华区委、新华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合肥市广播电视局继续坚持党的宣传方针和文艺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新华区广播影视业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新华区广播影视业的执法监督,为繁荣和壮大新华区广播影视事业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负责新华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的审批管理;负责机关、部队、团队、企事业单位有线电视站的审批管理;负责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新华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拍摄制作、有线电视台(站)的建立、有线电视设计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视频点播业务等行政执法工作;受理举报和投诉,并对重大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