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或交办的其他职责任务。
承担公务员培训有关的职责任务。承担昆明处级及处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任务;承担国家公务员局下达的公务员对口培训;按照昆明公务员局要求,指导帮助区(县)公务员局和系统有关培训机构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
承担军转干部培训有关的职责任务。受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承担昆明军转干部(包括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适应性培训、知识拓展培训和岗前专业培训的任务,指导帮助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系统有关培训机构开展军转干部培训工作。
承担对口支援和服务全国人才培训有关的职责任务。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昆明合作交流办、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计划,承担对口支持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培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