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公务员培训有关的职责任务。承担安平县处级及处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任务;承担国家公务员局下达的公务员对口培训;按照安平县公务员局要求,指导帮助区(县)公务员局和系统有关培训机构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
承担安平县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有关的职责任务。围绕局相关职能,承担安平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政策实务知识培训,以及中高级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的任务。
承担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部门专项培训有关的职责任务。根据局相关职能部门委托,承担相关专项培训的任务。
承担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有关的职责任务。受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承担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和局系统党员、党务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帮助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系统有关培训机构开展干部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