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乐都区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负责乐都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负责非公组织党建工作信息系统和网络开发、维护工作,利用注册登记、巡查监管全面动态掌握非公经济组织情况;抓好党组织组建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落实乐都区微型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工作规划,协调各部门做好微型企业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乐都区地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整合、共享和应用,指导县级部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分析并依法公示市场主体相关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