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平远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批、颁发有关证照。
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平远县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承担监督管理平远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处理和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依法查处平远县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贩私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