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平度市各类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相关责任。
承担平度市地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整合、共享和应用,指导县级部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分析并依法公示市场主体相关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平度市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负责平度市商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着名商标推荐和指导驰名商标申报工作,认定辖区知名商标;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并查处商标违法行为;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并查处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