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阎良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批、颁发有关证照。
承担查处阎良区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负责阎良区商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着名商标推荐和指导驰名商标申报工作,认定辖区知名商标;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并查处商标违法行为;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并查处侵权行为。
负责落实阎良区微型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工作规划,协调各部门做好微型企业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