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在兴隆县权限范围内拟定发布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
承担监督管理兴隆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处理和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指导兴隆县广告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负兴隆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批、颁发有关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