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互助土族自治县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依法实施互助土族自治县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监督管理互助土族自治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