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阜康市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指导阜康市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监督管理阜康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负责阜康市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