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依法维护新华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接受他们的投诉和法律咨询,协助会员企业处理经济纠纷,参与经济仲裁。
负责管理行业商会、同业公会,指导新华区各级工商联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和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团组织。
参与新华区政府相关的经济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会员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税收进行检查和监督;协助做好民营科技企业申报评定和科技项目的推荐,开展民营企业的质量技术监督;配合人事(财政)部门统一组织会员企业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考试评审和初次认定工作。
配合新华区有关部门开展非公有制会员企业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