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提出平陆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上级对口部门和本区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推进平陆县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加强对平陆县金融业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
提出平陆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平陆县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