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提出海兴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上级对口部门和本区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推进海兴县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加强对海兴县金融业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
监测分析海兴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