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和上报鲤城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促进政策。
指导和促进鲤城区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负责鲤城区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对无线电频率资源和无线电台(网)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负责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审核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指导鲤城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国家及鲤城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相关行业质量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