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德令哈市审计领域的应用,指导德令哈市审计信息化建设。
承办德令哈市委、德令哈市政府和审计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管德令哈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德令哈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德令哈市直各部门 (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省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德令哈市投资和以德令哈市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德令哈市政府规定的省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德令哈市政府部门、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德令哈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省审计厅审计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