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普格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普格县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普格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普格县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审查,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对普格县重大危险源实施评估分级及监控,监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
组织开展普格县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负责普格县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承办普格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