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和新洲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监督检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执法。
负责新洲区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综合管理新洲区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通报新洲区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分析和预测新洲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新洲区安全生产信息;依据国家和新洲区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协调新洲区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承办新洲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