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抚州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抚州实际,研究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草案和政策,研究拟订抚州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依据国家和抚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监督检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执法。
负责组织协调抚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健全和完善抚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机制。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抚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抚州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审查,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对抚州重大危险源实施评估分级及监控,监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