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和新和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监督检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执法。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新和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新和县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审查,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对新和县重大危险源实施评估分级及监控,监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
负责新和县从事安全生产的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综合管理新和县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通报新和县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分析和预测新和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新和县安全生产信息;依据国家和新和县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协调新和县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