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晋安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晋安区民委(宗教局)、侨办、参事室(文史馆)、工商联、侨联、台联等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及老干部工作;领导晋安区黄埔军校同学会。
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晋安区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帮助有关部门加强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队伍建设。
做好部机关和晋安区侨联、台联、工商联、黄埔军校同学会等机关中中共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其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工作。